杨洋2021-08-16 15:25:55来源:中房网
同时,确定了三阶段目标:即2022年实现“进一步深化拓展动态‘信用+风险’监控体系试点、精细化纳税服务试点,巩固提升云化智慧税务建设成效”等目标;2023年实现“基本建成与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相适应的税务执法新体系、税费服务新体系、税务监管新体系和形成税收共治新格局,税收征管服务效能明显提升”;2025年底“建成全国一流的智慧税务生态体系,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
《实施方案》中信用相关的内容如下:
拓展动态“信用+风险”监控管理在电子税务局的创新应用
将动态“信用+风险”管理理念贯穿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全过程,驱动制度创新和业务变革,丰富电子税务局线上线下应用场景。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
大力推行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规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推行实名办税缴费,健全以信用评价、监控预警、风险应对为核心的新型税收监管机制,既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健全以“数据集成+优质服务+提醒纠错+依法查处”为主要内容的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
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以“互联网+监管”为依托,健全违法查处体系,进一步强化税务与公安、海关、人民银行联合办案,精准有效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行为。公安部门要强化涉税违法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力量,做实健全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推动税务与公安经侦合署办公。对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从严查处曝光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信用记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服务区域经济协同发展
进一步落实税收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各项征管服务创新举措,便利企业跨省税费事项通办。建立跨区域税费事项协调机制,推动长三角信息共享、信用互认、资质互通。进一步统一长三角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进长三角区域税务稽查协作,持续推进长三角电子税务局建设,大力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在制度创新层面先行先试。充分发挥改革“试验田”作用,持续推出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征管服务措施。
营造诚信纳税氛围
持续推进税务部门与高校战略协作,通过税法宣传月、“青少年税法学堂”专题网站、税法进校园活动、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法普及活动,营造诚信纳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