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1 15:25:24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济南市以制度为引领,以平台为支撑,以应用为核心,构建了“1+N”的信用监管制度框架体系,开发建设了首个衔接审批制度改革的信用监管系统,依托“加减乘除”四个维度建立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为全面提升监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构建“1+N”的信用监管制度框架体系
2019年9月,济南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对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行了全面部署。经过近2年的持续推进,济南市构建了“1+N”的信用监管全流程制度框架体系。“1”是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作为全市建立信用监管机制的总设计、总框架,“N”是指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50个信用监管制度文件,涵盖了信用承诺、信息公开、分级分类、综合评价、信用应用、联合奖惩、信用修复、诚信宣传等各项重点工作,为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二、建成首个衔接审批制度改革的信用监管系统
2020年7月,济南市信用监管系统正式上线,迅速成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信用监管机制的核心支撑,实现了审批、立项、监管、合同履约等各部门、各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打造了涵盖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级分类监管、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监管数据共享,事后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全流程闭环信用监管机制。以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管。截至2021年7月底,济南市信用监管系统已归集114万市场主体近400万条信用承诺信息,66个告知承诺事项、152个监管事项、2346个信用应用事项依托信用监管系统全面推开,累计提供各类查询服务近30万次。定期对全市55万家企业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作为实施差异化监管和行业信用评价的重要参考。
三、打造“加减乘除”全流程信用监管模式
首先,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做“加法”,为守法企业增信,为诚信企业赋能。一是充分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山东济南)的核心支撑作用,整合对接市直各部门业务系统和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依法互通共享,打破部门垄断和信息“孤岛”。截至2021年7月底,已归集信用数据7亿条,包括许可审批、监管执法、税务、海关、社保、公积金、水、电、气、暖等各类信息,形成了覆盖各部门、各区县、各类主体的信用信息“一张网”。二是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印发《济南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年版)》,建立了涵盖全市145万家在营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三是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机制。依托“信用中国(山东济南)”网站,鼓励市场主体自愿注册资质证照、市场经营、合同履约、社会公益等信用信息。
其次,审批制度改革做“减法”,信用承诺覆盖全领域,信用监管贯穿全流程。一是健全信用承诺工作机制。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济南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济南市直部门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第一批)》,涉及17个部门294项证明事项,特别是将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领域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事项时需要的证明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范围。以信用办文件印发了《济南市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与事中事后监管紧密结合的信用承诺机制,实现全市范围内信用承诺统筹签订、管理和应用。二是建立全流程承诺履约监管模式。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山东济南)开发“信用承诺”子系统,已归集信用承诺数据近400万条。行政审批、市场监管、住房城建等部门逐一明确了各业务环节的监管责任单位,并通过信用监管系统实时反馈监管结果。三是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信用档案。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山东济南)与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实现互联互通,建立了工程建设项目信用档案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五大类主体信用档案。四是实现信用监管结果全方位应用。创新开发了重点项目信用地图,通过GS地图实时展示全市在建项目的信用状况。
再次,信用分级监管做“乘法”,政府监管精准有效,服务企业减负增效。一是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目前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已覆盖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税务服务、劳动保障、养老机构等30多个重点行业、领域。二是开展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出台了《济南市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建立了涵盖4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的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全市55万家企业定期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推送至有关部门。三是全面实施差异化监管举措。全市33个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与各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相结合,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最后,信用联合奖惩做“除法”,失信企业不断减少,市场秩序持续规范。一是全面实施信用核查。以市信用办文件出台了《济南市公共信用信息应用事项清单》,明确40个市直部门在448个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使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山东济南)进行信用核查。另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山东济南)已嵌入全市32家商业银行的信贷审批流程。二是全面落实联合奖惩举措。在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扶持、优惠政策认定、资格审查、评先评优等工作中累计开展信用信息核查210万次,依法依规全面落实联合奖惩举措,对诚实守信主体提供守信联合激励举措近3万次,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7700余次。三是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协调市有关部门做好企业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工作,坚持“随申随办”原则,对于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办理时限缩短为1个工作日。目前已实现严重失信主体修复率73%,行政处罚修复率95%,经营异常名录修复率27%,实现了市级层面“一网通办”“零跑腿”“一日办结”。
2019年以来,济南市已有90986户企业,主动履行相关义务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2025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相关义务,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大幅提升,社会信用环境获得较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