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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信用+”模式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2-11-03 11:05:57来源: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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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信用+”模式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巡礼系列报道之三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

  当前,城市信用治理成为构筑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环节。信用示范城市在信用制度、信用信息、信用奖惩、征信机构、信用机制等方面实现了治理理念和治理工具的创新。广东省惠州市正是不断创新信用服务惠民便企服务模式,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信用示范城市之一。

      记者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激发实体经济活力,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7月份印发了《惠州市守信激励服务实体经济十条措施(试行)》,该文件旨在运用信用理念和方式解决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积极探索信用应用新场景、新模式,不断提高信用建设服务支撑能力,逐步构建起富有惠州特色的“信用+”应用新模式。

  “信用+审批”助推政府职能转变

  近年来,惠州市通过实施“先信任、后监管”的信用承诺制,政府部门从事前的审核把关转为信用核查的间接把关,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一是实施建设工程项目“信用快审”承诺制改革,在建设工程项目“信用快审”改革基础上,以四个类型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类、拿地即开工类、老旧小区改造类、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接入工程类)为突破口深化信用承诺制,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等32个事项采取告知承诺制,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速度,扩大承诺制范围。目前,累计实行24项技术审查、35项行政审批采取告知承诺制办理,10类审批事项采取“免审”程序快速办理。同时实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容缺机制,建设单位承诺60天内补齐,即可核发施工许可证,实行项目“拿地即开工”,已累计容缺办理事项3822宗。全市社会投资和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从100个工作日压减至55和65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土地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25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13个工作日以内,各类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压缩比率超过35%。

       二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精简群众和企业办事证明事项,在办理许可登记等行政事项时,当事人提交信用承诺书后,可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目前市级清理涉及证明事项278个,精简材料525项,精简比例达12%,惠州市博罗县率先创建“无证明城市”,直接取消证明事项930项,承诺制替代证明事项763项。

       据了解,部门在实施信用承诺措施时,要对市场主体开展信用核查,行政相对人可通过出示信用报告、亮惠信码的方式主动出示信用状况,部门也可以通过调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核查行政相对人信用状况。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可向企业提供信用查询、信用报告预约打印等线上服务;“信用惠州”小程序可提供信用秒查服务。

      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还创新建立企业信用报告打印四种模式,截至目前,惠州市信用中心共出具信用报告3万多份。惠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面向政府部门开设信用核查功能,包括法人信用核查和自然人信用核查,可进行批量核查和单个核查。目前,各部门自行信用核查企业4090次,98544家法人;核查自然人1119次,20487个自然人。同时,开发信用统查功能,供市县两级部门线上提起信用信息统一核查申请。目前,完成统查511次,名单165490个,查到黑名单主体2406个,不良信用主体8546个。惠州市还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并将信用信息核查拓展到公务员录用、调任,为规范便捷开展公务员信用核查,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面向政府部门开设政务诚信信用统查功能,目前已完成统查117次,名单3232个。

  “信用+监管”提升行业监管效能

  通过“信用+监管”的模式,惠州市着力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惠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线企业信用风险评估平台,依托该平台按照《惠州市企业信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2022版)》对全市100多万个市场主体开展全覆盖评价,评价结果推送至行业管理部门供其参考使用,全面助推行业监管部门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行业信用状况定期监测机制,对全市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粮油应急企业、市属国有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本市规上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等开展信用监测。以信用评价为依托,规范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使传统监管走向动态监管、精准监管。

       一是全面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修订印发《企业信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2022版)》,依托惠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归集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红黑名单、荣誉信息、不良信用记录等信息,对全市100多万个市场主体开展信用风险全覆盖评价,定期将高风险、中风险、较低风险、低风险等评价结果推送至行业部门。依托企业信用风险评估平台建立行业信用状况定期监测机制,对全市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粮油应急企业、市属国有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本市规上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等开展信用测。   

       二是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推动信用风险评价结果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业执法监督检查等相结合,在食品药品、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农产品、医疗保险、房地产、卫生健康、税务等重点领域,结合信用评价结果对市场主体实行差别化监管措施,对信用风险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检查比例和频次,将有限的监管资源向信用风险高的群体倾斜。惠州市工信局、科技局、能源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托企业信用风险评估平台建立了47个监管库,开展本部门本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三是强化信用监管机制拓展应用,出台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面清单制度指导意见,探索建立行贿人负面清单制度,对被列入负面清单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评先评优等10个方面依法依规实施限制;市县两级部门梳理形成347项应用事项清单,定期将负面清单主体录入市信用监管平台,推动市县两级部门在信用核查中匹配到负面清单主体时,实施信用惩戒,压缩行贿人生存空间,让行贿人一次违法处处受限。

  “信用+贷款”大幅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着力落实“信易贷”工作。印发《关于惠州市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三个文件的工作方案》。建立惠州市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依托惠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市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并于5月底上线运行。制定授权查看的银行版企业信用报告,推动企业公共信用风险评估结果向金融机构共享。

       创新信用融资服务和产品,以信用体系建设降低融资成本,推动化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

       一是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上线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依托平台加强水电气、税务、不动产等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通过联合建模等技术精准描画企业信用画像,推动全市银行机构发放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余额超过1100亿元。

       二是率先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改革,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凭借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状况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为其提供免担保抵押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目前已为119家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超过4.2亿元。

      三是完善信用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后产生的风险损失给予补偿,鼓励合作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累计支持3190家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总额158.57亿元。

  “信用+激励”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守信获得感

  着力创新信用惠民便企,持续健全信用激励机制,让守信主体享受信用红利,增进信用建设获得感。

       一是完善守信激励措施,出台守信激励服务实体经济十条措施,在行政审批、园区入驻、个人医疗、旅游服务等方面,对A级纳税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等诚信主体实施信用承诺制、减免租赁成本、先诊疗后付费、旅游优惠等激励方式,充分发挥守信激励正向作用。

       二是建立信用激励平台,上线“惠信码”微信小程序,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企业等在平台发布激励活动,全市星级志愿者等诚信个人在激励现场亮码享受免预约办理车管、户政等业务,高铁、车站优先通道等激励措施,专题推出“信易行”“信易医”等活动,目前归集荣誉信息近5.7万条,352个机构入驻平台提供激励场景。

       三是健全判决执行信用奖惩体系和修复制度,将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纳入“诚信履行名单”定期公示,实施快速立案、快速审判、快速执行等激励措施;对即将纳入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有积极履行意愿并作出书面承诺的,可暂缓信用惩戒;已被纳入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有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申请信用修复后,可以暂停信用惩戒。截至目前,已促成116宗案件的当事人在执行立案前自动履行完毕法律义务,督促1792宗案件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自动履行完毕,为1322名自动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进行了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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