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3 10:51:01来源:信用江苏
南通市住建局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制度、招标人信用承诺制度,加强建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住房保障信用体系,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建筑企业等诚信经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是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出台《南通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并对社会公布。物业服务企业进入年度信用红名单,根据综合评分列为AAAAA、AAAA、AAA和AA级;进入年度信用白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评定为A级;进入年度信用黑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不予评定信用等级。对于信用等级为AAA级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自信用等级公布之日起一年内,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时减少检查频次;组织实施各类表彰奖励、物业服务项目创优、媒体推介等活动时优先考虑或者推荐;鼓励建设单位进行前期物业招标时给予信用加分,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优先考虑;在政府网站等有关平台公开推介。
二是加强建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南通市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企业诚实守信。出台《南通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考评办法(试行)》,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管理,提高监理服务水平,引导市域内工程监理企业依法经营、诚信执业、认真履职,完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上述办法以建筑业企业基本信用信息和信用行为信息为依据,并在规定的考核时段内,以信用信息标准量化为基础,对建筑业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应用于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和建设工程管理活动,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管理、监理现场的联动。
三是建立住房保障信用体系。出台《南通市市区住房保障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推动我市住房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建立住房保障信用档案,对市区住房保障各类失信行为,按照“依法采集、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动态监测”的原则进行记载与管理。住房保障信用等级分类和评价管理按照“一户一源”和“失信一户、评价一户、记录一户、负责一户”的原则,确保信用信息数据来源的唯一性,做到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并动态更新。
四是建立招标人信用承诺制度。与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等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人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要求负责组织实施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货物、服务)等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并作为招标人的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应当在工程建设发布招标公告前,签署《招标人信用承诺书》,并与招标公告同步在南通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招标人的履诺情况进行监管。发现有违反信用承诺情况的,应当记录其违诺信息,并推送至同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