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0 11:18:42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
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先后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明确2023年度浙江省AAA级、AA级“守重”从3月15日起正式开始申报。
据了解,浙江省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申报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2021年公示为浙江省AAA级、AA级“守重”企业的,可自愿申报继续公示;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企业申报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需符合以下条件:依法登记注册并连续正常经营满两个会计年度;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履行合同诚实守信,无重大失信行为;守法经营,无主观故意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经营效益好。
企业越级申报AAA级、AA级的,须分别符合“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在全市同行业中排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的条件。小微企业越级申报AAA级的,须符合“省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且A级连续公示期满二年的条件;越级申报AA级的,须符合“设区市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