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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发布房地产开发经营信用联合激励惩戒实施细则

刘敏   2024-03-27 11:52:22   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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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房网讯(刘敏/文)近日,莆田市市住建局印发《莆田市房地产开发经营信用联合激励惩戒实施细则》,对不同信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严重失信从业人员,分别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联合激励惩戒对象为在莆田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相关从业人员,包括房地产中介营销代理人员等。

  其中,《实施细则》明确,在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上被评定为AA级、AAA级,信用分值80分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纳入房地产行业“白名单”管理;享受政策性资金支持等房地产领域各项优惠政策;可优先作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作伙伴;享受各级各部门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并享受各级各部门规定的承诺审批、容缺审批、即时审批、预约服务等相关规定。

  信用级别C级,信用分值不足60分的失信房地产企业,5年内不得在全市范围内参与房地产用地招拍挂,不得与其他企业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不得享受政策性资金支持等房地产领域各项优惠政策;不能作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作伙伴;有在建在售项目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直接列入每年度两次“双随机”检查名单,必要时可开展专项检查;取消参加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诚信企业等荣誉称号评选资格,已获得的荣誉称号予以撤销。

  此外,《实施细则》提出,负责评价实施部门的相关人员不得借评价职权要求或暗示企业虚报统计数据等从事违规行为,对在评价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公开通报,并抄送其同级纪委监委、组织人事、效能监督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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