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国2022-05-18 11:07:23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为提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水平,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于2022年5月下旬至6月初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检查组将听取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查看有关文件、会议记录、监督档案及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记录,并查看各市建筑工地扬尘视频监控平台建设情况及利用平台开展巡查情况。每个设区市抽查在建工程总量不少于5个,其中,每个市抽查市区在建工程不少于2个,每个市抽查2-3个县(市),每个县(市)抽查在建工程项目1-2个;定州、辛集每个市抽查在建工程不少于3个。对工程施工现场和施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由专业机构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抽查检测,对存在安全隐患和扬尘污染问题的现场采集影像证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并下发有关文书。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向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受检工程相关单位通报检查情况。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检查组填写检查记录表,责令有关责任主体采取相应措施立即整改;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由工程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当地建设住房城乡主管部门复查合格后方可施工。施工现场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由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对拒不整改的,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对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需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下发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行政执法建议书》的工程项目,取消其参与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