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4 08:57:50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内蒙古呼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处,邮政编码:010098。
2.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471-6651825。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nmgcredit@163.com。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6日。
联系人:浩旭日
联系电话:0471-6659293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