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5 10:19:05来源: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优化我市建筑业发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局于2021年12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在建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重点检查了是否存在施工发包、分包、转包、企业资质和人员挂靠等违法行为,项目管理机构在岗及履职情况、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五方面内容。共随机抽查在建工程项目60个,发现问题178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46份,发放执法建议书11份,当场完成整改问题24条。从检查情况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较为规范,社会投资项目管理的问题较多。
二、主要问题
(一)“三包一挂”问题。一是有多个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将土石方、消防、智能化、铝合金门窗、外墙涂料、外墙干挂花岗岩等专业工程中的一个或数个单独发包;或将总承包合同中包含的内容支解另行发包;二是两个标段不同的承包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为同一班人;三是有个别项目安全员社保、证书均不在承包单位;四是专业分包项目现场负责人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四是有个别项目监理单位总监无全国注册证书,个别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与执业单位不一致。
(二)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等问题。一是承包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问题比较突出,部分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长期不在岗,个别项目甚至所有主要管理人员全未在岗;二是部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虽然在岗,但对项目未实施有效管理,履职不到位;三是报备的项目管理人员与实际在场的管理人员不一致;四是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审核分包单位资格;对承包单位报备的项目管理人员考勤未有效进行管理;一些项目总监不到岗,或者存在总监只巡视发现问题却不监督整改的现象。
(三)农民工工资问题。一是工资性工程款未打入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二是未通过专用账户发放民工工资;三是工资表、考勤表存在代签名现象。
(四)其它较突出的问题。
存在冒名顶替现象;某项目监理以他人名义履行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签署工程资料;施工总承包合同实际金额与备案金额不一致;项目管理人员社保参保单位与项目承包单位不一致。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的重要性。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强化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提升监管能力,形成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
(二)切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照通整改通知和执法建议书,深入查找辖区内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要敢于较真碰硬,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及时补齐短板弱项,主动查找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惩处失职失责,做到不遮掩、不护短,查实查深、立行立改,并在2022年2月底前将整改或立案查处情况向我局报告。我局将开展专项检查回头看,对下发整改督办单和执法建议书后整改拖延或者不到位的地区,我局将适时进行约谈。
(三)进一步协同推进根治欠薪工作。要协同人力社保部门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注重源头治理,畅通维权渠道,加强日常执法,完善监控预警,提升根治欠薪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 2021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典型案例清单.doc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