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4 09:43:40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市发展改革委:
开展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有利于加快推动全省信用信息全量归集、实时共享和广泛应用,对促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中,将其作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两大基础支撑之一。2021年5月,烟台市、临沂市主动承担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试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积极先行先试,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已具备了在全省全面推开一体化建设工作的条件。经研究,现将推进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全面总结烟台市、临沂市一体化建设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基础上,印发《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制定统一、规范的一体化平台管理制度体系和数据归集、共享标准。各市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平台一体化建设,尽快实现省、市平台信用数据共享共用,为社会提供流程统一、标准统一、结果统一的信用信息查询公示、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信用服务。
二、各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建立健全一体化建设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工作专班,配备专业力量,加强技术对接,加快工作进度,确保8月底前全面完成一体化建设工作任务。省发展改革委将建立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9月份组织对各市一体化建设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三、在一体化建设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加强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网站的运行管理,保障平台数据安全,保障信用服务便捷高效。在一体化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