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首开铂郡业主近日遇到一件怪事:要求强制购买公共停车场,如果不购买将面临无法进入园区停车的情况。
实际上,在大连首开铂郡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1020220A019、电子监管号210202002011B0009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中都明确显示,E15、E16、E17地块中的半地下车库、地下车库为项目配套共同停车场,未经批准不得出售、出租和改变用途。若出售、出租和改变用途,应补缴地价。
今年9月2日,业主张女士就“大连首开铂郡车位归属问题”反映至大连民意网,大连市国土房屋局也回复称,“经查,该小区暂未办理地下停车位可售用地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出售、出租和改变用途”。
据记者了解,今年9月18日,以首开·铂郡物业服务中心名义发布《关于退返认筹车库管理费的温馨提示》《停车场管理规定》,以及9月23日小区物业公司北京燕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发布《首开铂郡项目停车场管理规定》后,一则新的规定开始出现,明确9月29日12:00将根据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转让情况,对车牌识别系统进行重新梳理录入,届时未受让车位使用权业主车辆将不能进入地下停车场。
根据大连市自然资源局政府2019年7月24日信息公开告知书回复内容:2013年大连市规划局核发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10202201300069号),批复总停车位1272个,其中地上139个,地下1133个。
11月14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在实地调查采访看到,首开铂郡售楼处二楼车位销售展示区背景板上标注着车位销售动态,现场人员表示已经销售400余个车位,每个车位售价26万元至30万元不等。当天购买车库可以申请优惠券1万元抵2万元(每个车位最多使用2张)。如果每个车位按均价26万元计算,涉及金额上亿元。
针对上述车位销售问题,首开铂郡业主自8月份开始分别向大连市中山区政府、国土房屋局、市住建局、人防(民防)办等多个部门进行了投诉举报,相关部门也明确回复“首开铂郡小区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暂未办理停车位可售用地手续”。
另外,也有业主质疑,只是给了收据未有发票,是否涉及偷漏税行为。
带着种种疑问,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根据大连首开铂郡存在的问题查阅《人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大连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国税发(1998)53号、大政办发(2016)81号、大政办发(2016)89号、大国土房屋发(2005)170号、大政办发{2019}7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也给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大连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送达采访函希望得到正面回复,但截至发稿未接到任何答复,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将持续关注事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