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纠纷案胜诉近一年了,綦先生仍未拿回属于自己的购房款,而涉案楼盘越来越多的问题正暴露出来。
綦先生购买的楼盘位于山东青岛西海岸新区,连江路939号,案名颐海蓝湾,开发商是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颐和海”)。
“我购房的时间是2019年初,看到开发商发布在购房平台的广告后,我来到售楼处还特意查看了代销公司出示的预售许可证等五证,销售人员又带我去了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说我查询的房屋没网签,可以买。之后我就分三次付完了420万元的购房款,准备网签,付款后开发商却开始推诿,再后来就被告知所买的房源已经在2017年被网签过了,房主另有他人。”对綦先生来说,自己已经做到了一个普通购房者应有的谨慎,这个消息令他错愕。
同时,綦先生在维权的过程中了解到还有另外8名购房者跟自己有着相似遭遇,他们所有人的购房款共计4000万元。其中一名购房者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这还只是我们目前知道的数量。”
在漫长沟通未果后,綦先生及其他几名购房者将颐海蓝湾的开发商青岛颐和海告上了法庭,并在2019年9月取得了胜诉。胜诉后的一年里,他们没有取得应得的赔偿。
綦先生表示,目前警方已经对青岛颐和海立案调查。
8月10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致电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薛家岛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透露案情”。
綦先生所看到的广告和五证信息显示该房源“真实在售、证件齐全”
另一方面,躲过了“一房多卖”的200多户准业主也有苦难言。“我们是2015年到2016年买的房,按照合同内约定的交房日期为2017年12月30日,到2019年9月延期了6次,也没有赔偿任何违约金。”
就在焦急等待正式入住的过程中,有业主发现,该楼盘的部分房屋地面发生了塌陷。“本来想着官司结束卖房回钱,出现这种明显的质量问题,谁还会买这里?”
就此事,记者拨打了颐海蓝湾售楼处以及开发商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的电话,均无法接通。
4000万元购房款“打水漂”
“我几乎都是举全家之力来购买这个房子的,现在开发商的行为直接导致我们家两代人的积蓄化为乌有。”9位与青岛颐和海打官司的购房者经历都大同小异,大多是在买房后发现无法网签。
购房者刘先生称,2019年4月30日,我在颐海蓝湾的售楼处购买了房子,总房款207万元,房子合同号为:24号楼2单元101户。2019年10月8日,我到青岛黄岛区房产交易中心查到,该房子在2018年3~4月份有4个查封和抵押,所以一直没办网签,也无法交房。
刘先生认为,开发商与房产销售公司在明知该房子有查封、有抵押的情况下,还故意卖给我,存在明显公司合同(个人)欺诈、诈骗犯罪行为。
很快,他了解到,无法网签的购房者除他外还有8户,记者粗略计算得知所有人的购房款共计4000万元,“这还只是我们目前知道的数字。”
同年,他们陆续报案,并将青岛颐和海告上法庭,且都取得了胜诉。
在购房者赵先生提供的一份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法院民事判决书上显示,2019年5月18日,原被告签订《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合同签订后,被告迟迟不为原告办理网签,经原告核实,涉案房产已被法院多次查封,被告在明知房产被查封情况下仍将房屋向原告出售,属于根本违约,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赵先生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依法解除原被告签订的《颐海蓝湾认购协议》《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2.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已支付的购房款267万元;3.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以267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息24%计算)。
最终该法院判决:一、解除原告与被告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8日签订的《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二、被告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购房款2670000元;三、被告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违约金(以267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加收50%确定计算)。
胜诉之后,这些购房者依然高兴不起来。
“法院的判决一直没有得到执行。”刘先生告诉记者,青岛颐和海的法人我们找不到,去颐海蓝湾找开发商,他们不承认。我们的购房款就这么“打了水漂”。
“一房多卖”还是“虚假网签”?
綦先生的代理律师做了诉前保全,申请查封房产
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审查建议书显示“房屋实际不存在,无法协助查封”
綦先生在打官司时,代理律师为他做了诉前保全,查封了位于黄岛区长江东路北侧、嘉陵江路东侧、案子路颐海蓝湾号内12栋1单元103室、104室房产两处。
“胜诉后,法院无法执行的原因是此前我申请查封的房屋不存在。”綦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所做的不只是“一房多卖”这么简单。
记者看到,在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审查建议书上显示,“房屋实际不存在,无法协助查封”。
綦先生还表示,他向西海岸新区薛家岛派出所报案之后,办案警官曾向他透露,“一、交易中心里确实显示的是没网签。二、我的购房资金没有入进监管账户。三、开发商还曾用其实际不存在的房产在银行申请贷款,存在用空房号骗贷款的嫌疑。”
“我被网签的那处房源没有在交易中心登记,所以开始购房时才查不到。”綦先生介绍道,我打官司时并不知情,这些都是后来青岛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出来的。那套房子目前被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到网签在一个姓张的人名下,而这个人可能不是实际的购房者,他是一个叫青岛市黄岛区民泽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开发商疑似对房屋进行了贷款抵押,虚假网签。
对此,记者致电綦先生报案的西海岸新区薛家岛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透露案情。
与此同时,9名业主也不断信访。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会曾对信访内容回复称:
经调查,该项目原股东系焦某敏和李某勇,焦某敏与李某勇在房地产开发期间曾向青岛程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青岛市黄岛区民泽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并将部分房屋进行了网签抵押借款,另有部分房屋因借款纠纷已被多家法院查封。后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多次变更股东及法人,于2019年1月份吸纳谭某为股东,并变更法人为谭某。谭某人(变成)法人后通过青岛厚泽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出售房屋,并自行将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公章带走。多名业主房屋在已完成网签的情况下被谭某再次出售。销售款多数汇入青岛厚泽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账户,部分汇入谭某个人账户。
针对颐海蓝湾项目将网签房屋重新出售的违规行为,已立案处理并于2019年6月对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2019年9月到项目售楼处强制送达。但该开发企业因正在推进验收交房等工作导致资金紧张,且公司牵涉股权纠纷法院尚未判决,目前暂未执行处罚。针对开发企业股东将房屋销售款汇入个人账户事宜,开发区公安分局多次联系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现股东巩某及谭某,但二人均未向区公安分局说明情况。目前青岛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正在积极围绕资金流向、房屋权属和涉事销售公司及开发商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经了解,前期该部分业主就所购房屋无法网签事宜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拟购房关系。黄岛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解除双方认购协议、房地产买房契约,开发商返还该部分业主全部购房款及利息。后续该部分购房业主向法院申请执行判决,但经法院查询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
延期6次后,又现质量问题
有业主通过谷歌地球查看,发现颐海蓝湾小区有房屋地基处地面发生了塌陷
除了项目房产和网签真实性等诸多疑点,项目还存在多次延期交房问题。
据记者了解,项目从2015年开始销售,到2016年共有200多户家庭与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在2017年以前完成了网签,在这部分业主签订的合同中原定的交房日期为2017年12月30日。
2017年底,业主未接到交房通知,在与开发商相关负责人沟通后得知,由于工程上一些原因交房将延期至2018年3月。考虑合同上有三个月的交房宽限期,业主们接受了交房延期的事实。
可是到了2018年3月,业主们得到的通知变成了交房日期再往后延期3个月,开发商给予的理由还是工程进度因素。
2018年6月,业主们等来的又是一个延期交房至2018年8月底的通知。
2018年9月,200多名业主们与开发商负责人进行交涉,要求按照约定交房,最后拿到的只是一张没有明确交房截止日期的补充协议。
来到2018年12月1日, 开发商在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完整手续的情况下通知业主收房 ,业主们来到颐海蓝湾售楼处,希望得到正式的交房通知及交房事项。但是, 在现场办理交房手续的工作人员拒绝出示房屋的验收报告 ,并表示没有此类文件能提供给业主,只能给一套房屋钥匙。开发商方面还要求收房业主签写《放弃<补充协议合同>》文件并要求缴纳半年的物业费,2018年1月1日至11月30日的违约金不予支付。
业主们认为这个做法不合理、不合规,“没有验收就交房,这不合规,怎么让人安心住?延期的违约金还没赔偿,就让业主缴纳物业费的做法也不合理。”
对此,开发商给予答复是:“愿意拿钥匙的就按流程拿钥匙,不愿意拿钥匙的可以等,综合验收时间不确定。”
真正的验收时间在2019年的9月份,有部分业主陆续开始进行房屋装修,少部分人入住了进去。
可就到2020年8月,因为暴雨,颐海蓝湾的质量问题又显现出来。
一名业主告诉记者,他通过谷歌地球查看,发现颐海蓝湾小区有房屋地基处地面发生了塌陷。“前两天有入住业主就说过,‘遛弯时看见地面有裂缝,不知道会不会塌。’”
正在跟开发商打官司的一名购房者也确认了这个说法,“本来想着官司结束卖房回钱,现在出现这种明显的质量问题,谁还会买这里的房子?”
公司频发司法案件
8月7日,针对购房者和业主们提及的各种问题,记者拨打了颐海蓝湾售楼处以及开发商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的电话,不过均无法接通。
记者通过企查查APP查询到,该公司相关风险有86条;涉及司法案件61个;相关裁判文书50条,其中包括因借款合同纠纷案被起诉、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被起诉、因广告合同纠纷案被起诉、因公司决议纠纷案被起诉、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被起诉等。
公司法人代表谭某和股东巩某也被限制高消费。
企查查数据还显示,截至目前,该公司终本案件有9件,执行标的达4.17亿元,其中未执行总金额为3.5亿元,未履行比例为83.95%。
2019年3月,青岛颐和海还因发包项目管理混乱,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措施不力,导致农民工集体讨薪和反复讨薪,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被青岛西海岸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期限整改,并将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考核管理办法》,扣除青岛颐和海的信用考核分20分,给予全区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