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14时30分,案号为(2020)粤1973民初16706号,案由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身份为被告。
公告内容: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定于2021-01-11 14:30 在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横沥第二审判庭/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陈玲玲,[被告]陈思敏,[被告]陈松国,[被告]东莞市纬业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东莞市纬业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志敏,成立于2007年7月,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策划、咨询、租赁、销售代理。韩志敏持股100%。
公开资料显示,东莞市纬业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涉及开庭公告12起,裁判文书12份,案件总金额2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