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裁判文书公告,原告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被
告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鸣升贸易有限公司重庆宇鸣实业有限公司,重庆长江竹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长江竹业发展有限公司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案号为(2020)渝0192民初4870号。
据公告案号,上述案件为重庆市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日开庭审理的信达资产与中交地产、成都鸣升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的案件,现已审理终结,法院依法公告送达相关的民事判决书。
信达资产是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独家发起,由原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整体改制形成,拥有证券、基金、保险等全牌照功能,重庆市分公司是信达在重庆市设立的唯一省级分支机构,属中央驻渝企业。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等。
中交地产成立于1993年,是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国有控股房地产上市公司(000736.SZ),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工业地产经营、物业管理等。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共涉司法案件14件,有裁判文书记录8条,其中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87.5%,涉案案由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的案件最多。此外,有行政处罚记录1条,罚款总金额为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