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网讯(杨洋/文)11月4日,有网友在“问政鹰潭”发帖:本人于2020年12月16日和12月18日分别向鹰潭绿地置业有限公司交纳2万元、15万元购房意向金,用于购买绿地国际理想城二期11-23**房子,当时开发商承诺可于2021年3月份签订购房合同,如若不买可以全额退款。1月份问置业顾问这一两个月可以签合同,3月份回复要5月份才可以签合同,5月份回复要七八月份才可以签购房合同,10月份到售楼部追问后回复预计要2022年春节前后才能签订购房合同。迫于无奈,本人于10月份到该项目围墙外实地查看,11号楼刚做好地下室底板,且现场无人做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推断到2022年春节也无法签订购房合同,于是另做购买其他房产打算,并于10月26日到售楼部办理退房手续。置业顾问回复由于需要10几位领导签字,流程较长,最快也要3-6个月才可退款流程。
今天(11月4日)本人联系置业顾问流程走到哪里了,回复我的退房申请才提交,而且现在流程也要5-6个月了,原因是元旦和春节。本人对退款流程需要3-6个月表示严重质疑,请问是多复杂的流程要走这么久,如果每个流程都这么复杂试问公司怎样正常运营。当时置业顾问催促我交钱,我向亲属朋友借筹款两天交齐17万元。而到目前为止,地下室还没有施工完成,鹰潭绿地置业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收取购房意向金名义变相开始卖房子,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相关规定,相关部门有权对开发商进行处罚,并将违规所得返还购房者。
鹰潭绿地置业有限公司违规收取我17万所谓购房意向金行为已严重影响我的生活,向亲属朋友借的钱无法返还,父母更是担心自己的血汗钱白白打了水漂,且由于17万元无法立即返还导致本人无法购买其他房产。绿地集团身为国企,世界500强企业本应带头遵守行业规则,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却在违规收取购房意向金情况下以流程过长为由拒绝及时退还普通老百姓血汗钱,本人恳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查鹰潭绿地置业有限公司违规收取购房意向金行为,督促鹰潭绿地置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前退还给我17万元,且支付该周期内同期中国银行贷款利息。本人急需用钱,恳请住建局(房管局),信访局,鹰潭日报记者能帮忙予以解决。
11月8日,市住建局回复:关于您退还诚意金的诉求,我局已反馈至开发企业,并责令开发企业尽快退还诚意金,开发企业表示正在办理退款流程,我局也将跟踪督促开发企业退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