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2021]深龙华观澜综行罚决字第0018号,行政处罚内容为其他违法,处罚金额为23.536万元,决定机关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决定日期为2021年12月9日。
具体双公示信息如下:
违法事实:2021年11月30日,我队执法人员巡查至观澜街道桂花小学后蚌岭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发现深圳市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根据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报告,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核实复函(深规划资源龙华函[2021]2061号),核定毁林总面积共0.3269公顷(3269平方米)。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七十三条 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七十三条 第一款,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叁万伍仟叁佰陆拾捌元整。
据悉,深圳市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2日,法定代表人为王航军,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一般经营项目是: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兴办实业等。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9.00%,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0.57%,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