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河北官网消息,日前,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保市监处罚﹝2022﹞99号),指向保定中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通过罚单显示,保定中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期停业未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保定中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为91130600MA07XRE57A。
据悉,保定中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11-21,注册资本为8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海超,注册地址为保定市莲池区裕华金街A座126号,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