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联发集团重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被处以罚款3.86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6月20日。
公司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建设位于巴南区龙泽路909号联发·龙洲湾1号四期工程修建的景观步行桥工程。该工程项目违法建设部分的建设工程造价为772,183.75元,对违法建设部分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罚款,罚款金额为38609.19元。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市政道路、管线工程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不影响规划实施的,处违法建设部分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罚款;对规划实施有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处违法建设部分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