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对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管函。
经查,公司作为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控股股东,未能按照深交所规定在首次减持金科股份股票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未能按照规定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金科股份股票。
根据金科股份2022年8月20日、8月24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司所持有的部分金科股份股票于2022年8月16日至8月22日被强制平仓,减持数量合计5073.23万股,占金科股份总股本的0.95%,减持金额合计1.27亿元。
深交所表示,希望公司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截至发稿前,金科股份报2.49元/股,跌幅1.19%,总市值132.9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