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站披露,北京万越辉置业有限公司因在五里坨建设石景山区五里坨建设组团二1602-078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B-1#住宅楼等19项)中,13#-18#住宅楼南侧预留地下空间、1#-18#住宅楼顶层的闷顶预留出入口,其相关建设与原规划许可证内容不符,被行政处罚152842.24元。
(图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站)
京规自(石)罚字﹝202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万越辉置业有限公司在五里坨建设石景山区五里坨建设组团二1602-078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B-1#住宅楼等19项)中,13#-18#住宅楼南侧预留地下空间、1#-18#住宅楼顶层的闷顶预留出入口,其相关建设与原规划许可证内容不符。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石景山分局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和《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该单位对13#-18#住宅楼南侧预留地下空间面积1647.30平方米予以拆除,恢复至原规划许可证内容;对1#-18#住宅楼顶层的闷顶预留出入口予以封闭,封闭闷顶层面积2104.02平方米,恢复至原规划许可证内容;同时,对该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罚款标准为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的10%,罚款共计152842.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