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网站披露,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在所承建瑶海YH202201地块项目多次未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以及在承建的博爱里花园一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有两台塔式起重机监督抽检不合格,构成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未立即停止使用,或未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就重新投入使用等问题,接连被警告罚款。
多次未改正环境违法行为被警告罚款20000元
处罚信息显示,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8月3日对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瑶海YH202201地块项目进行现场监察时发现该项目场地内未施工区域约400平方米的建筑土方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2022年8月9日执法人员进行现场监察时发现该公司未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项目场地内未施工区域仍有约1000平方米建筑土方、建筑垃圾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2022年8月22日执法人员再次进行现场监察时发现该公司仍未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项目场地内未施工区域仍有约400平方米建筑土方、建筑垃圾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11月3日,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条第三款之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罚款20000元整。
建筑起重机械未消除故障、隐患重新投入使用被警告罚款10000元
另外,2022年08月30日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未立即停止使用,或未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就重新投入使用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博爱里花园一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有两台塔式起重机监督抽检不合格1.塔式起重机粤AE-T04653(1#)钢丝绳绳径减小超标,2.塔式起重机TT-T30049(2#)塔身垂直度超标,构成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未立即停止使用,或未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就重新投入使用。另查明,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述的违法行为涉及的建筑起重机械为两台,未造成安全事故等危害后果。经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已及时整改。
11月1日,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一)项的规定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B405.30.4)规定,对该公司予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以上截图: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