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网讯(刘敏/文)7月26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该决定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9号)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2022年7月30日,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与北京创意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进展。该合同纠纷诉讼事项,涉案本息和金额5.42亿元,占公司2020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45%,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收到应诉通知书,该公司未披露临时公告,仅在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2022年6月7日,公司披露与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2022年1月,江西瑞京与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产生诉讼,并签署和解协议,涉案金额约为2.18亿元,占公司2021年期末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30%,公司未披露临时公告,仅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上市公司涉诉事项可能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对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家龙、时任总经理孔薇然予以监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