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网讯(刘敏/文)10月9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布诉讼进展称,10月7日,泛海控股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武汉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民生银行偿还贷款本金30.46亿元、利息6.13亿元、逾期罚息、复利。
武汉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民生银行支付律师费80,000元;对上述确定的债务,民生银行有权以武汉公司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泛海控股、卢志强对上述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泛海控股、卢志强清偿上述债务后,有权向武汉公司追偿;驳回民生银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泛海控股表示,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有待于诉讼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