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网讯 (苏晓/文)近日,兴义市公安局发布一则通告,披露办理贵州省施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
通告显示,近期,兴义市公安局已依法对贵州省施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为依法查清犯罪事实,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兴义市公安局成立专班接待集资参与人。
通告要求,涉及贵州省施达房地产开发(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集资参与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投资协议或合同以及资金入账凭证、银行流水等资料,于2023年12月31日前到公安机关配合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据悉,贵州省施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05月11日,注册地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丰都街道办事处民航大道,法定代表人为黄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