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网讯(刘敏/文)2月26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发布一则涉及重大诉讼、仲裁公告。
公告称,原告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指控其控股子公司珠海市方圆明臻房地产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其案件涉及方圆珠海平沙月岛首府项目的施工合同纠纷。原告称已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项目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但被告尚欠工程款8023.44万元。原告还主张对案涉工程项目享有优先受偿权,并要求被告支付相关利息和费用。
该案件已由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受理,并将于2024年4月10日开庭审理。
公告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尚未对本案开庭审理,未作出判决,本次诉讼主要是由于双方存在结算争议,不存在因败诉产生重大损失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及整体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