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吉林长春)披露,吉林省万森龙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建筑施工类违法被罚款201570.5元。
公示信息显示,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是(长建工质)处罚﹝2024﹞第002号,行政相对人名称是吉林省万森龙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24年1月15日,检查发现吉林省万森龙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万龙银河城34期北站万龙广场(宽城区北站房东D地块旧城改造项目)3#楼存在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类型属于建筑施工类违法,处罚依据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项,处罚机关是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处罚内容是对吉林省万森龙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201570.5元人民币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吉林省万森龙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吉林省万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