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网讯(刘敏/文)8月26日,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案件的公告。
公告称,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2022年6月9日收到诉状,该案件由北京金融法院一审审理,后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原告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被告包括南昌融创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融景臻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身。案件起因是南昌融创未能按照合作协议足额支付首笔本金10亿元及基准投资收益,违反中融-承安9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约定。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偿还投资本金、应付未付投资收益及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律师费用。原告还要求对抵押物、质押物在最高额22.85亿元范围内享有质权和抵押权。一审法院判决南昌融创、武汉融景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融创集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告表示,该诉讼案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了不利影响。公司预计这不会对相关项目的保交楼工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正与债权人进行进一步协商,寻求整体化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