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网讯 (苏晓/文)10月10日,永辉超市公告称,此前向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出售所持有的3.89亿股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价格为45.3亿元。而截至目前,其中第四期股权转让款尚未收到,购买方大连御锦已构成违约,该笔款项原应于9月30日前完成支付,涉及金额3亿元。
永辉超市已向大连御锦,以及交易担保方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加速到期通知函,要求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款项,并请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同时,永辉超市将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追究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和大连一方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