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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中国百年住宅示范项目”试点的通知

 2015-09-17 15:31:31 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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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房地产行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循环发展,向消费者提供长寿命、好性能、绿色低碳的住宅,提升住房品质、优化住区环境,2012年9月起,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国内原创技术,以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为依托,通过现代工业化、信息化和集成技术的应用,在国内启动中国百年住宅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百年住宅”)建设,并选择少数企业开展首批试点。目前绿地集团上海南翔崴廉公馆已经竣工、新城地产常州新城帝景项目正在施工,百年住宅试点按照建设产业化、建筑长寿化、品质优良化和绿色低碳化的要求,努力实现住宅全生命周期的综合价值和高品质、高回报率,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同,成为引领住宅品质提升的标杆和窗口,为扩大住房消费和推动住宅产业化作出了新的贡献。

  为进一步推广百年住宅示范项目,发挥带动作用,我会决定,扩大百年住宅示范项目的试点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要求

  (一)参与百年住宅示范项目的房地产企业应经营状况良好,有开发经验,有经济和技术实力。

  (二)项目一般选址在大中型城市,示范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样板间应在建成三年内向行业开放参观。

  (三)项目在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组织实施

  (一)申报步骤。企业自主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见附件一)报送至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国百年住宅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项目管理办公室按《中国百年住宅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见附件二)有关规定受理,并向项目单位发送受理函。

  (二)项目审核。项目受理后,由中国百年住宅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中国百年住宅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可对外进行宣传推广。

  (三)具体要求。项目核准立项后,应按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国百年住宅建设技术体系”要求进行建设,项目需至少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住宅性能2A级认定、绿色建筑2星级评定。

  (四)过程管理。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将对示范项目进行严格的过程管理,由中国百年住宅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示范项目的监督指导,确保示范项目严格执行百年住宅技术标准要求。

  (五)总结验收。示范项目建成后,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授予“中国百年住宅示范项目”证书、标牌,在行业内进行交流推广,并组织推荐申报“广厦奖”。

  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尽快组织积极申报。申报资料报送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国百年住宅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403室

  贾  丽 010-68799367   18610099989

  王姗姗 010-68799185   13810889956

  附件:1、中国百年住宅示范项目申报表

  2、《中国百年住宅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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