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业协会(开发协会)、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动《住区安全防范评价标准》(简称《标准》)的广泛应用,提升住区安全防范水平,我会就标准宣贯培训、专家库组建、评价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标准宣贯培训工作
(一)宣贯培训内容
重点对《标准》主要技术内容、评价流程、指标体系及实施要点进行详细解读,确保相关单位全面理解标准要求。
(二)宣贯培训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线上通过视频讲座、直播等形式,线下组织专题培训会,邀请标准主要起草人及行业专家进行讲解。
1. 培训对象
面向住区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商、建筑设计单位、物业运营服务单位及评价机构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 时间安排
宣贯工作计划于近期启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 专家库组建工作
(一) 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征集住区安全防范领域的专家,包括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及行业协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家条件
1.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住区安全防范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3.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参与过相关项目的设计、施工或评价工作。
(三)申报流程
1.填写《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报送至指定邮箱;
3.组织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专家库。
(四)管理与使用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专家信息,确保专家资源的高质量和有效性。
三、 项目评价工作
(一) 申报主体
开发单位、代建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及相关产业链单位为主体提出申请,鼓励各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请。
(二)申报条件
住区安全防范评价分为设计阶段评价和运行阶段评价,适用于新建住宅、更新改造住宅和既有住宅。
1.设计阶段评价应在住区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完成后,对住区计划采取的各种安全防范系统设备配置、信息传输、集成管理等技术应用的预期效果进行的方案评价。通过设计评价能够更早地了解住区安全防范系统效能,及时优化或调整设计方案或技术措施,并为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做准备。
2.运行阶段评价应在住区安全防范工程竣工验收并正式运行1年以上,基于安全防范系统设计、竣工验收、运行管理资料和安全防范实际效能,采用书面、会议和现场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其安全防范保障综合能力的正式评价。
(三)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应根据评价要求,提交相应申报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材料包括:
1.住区安全防范评价标识申报书及申报声明;
2.住区安全防范评价标识申报材料清单中的各项文件、报告。申报材料的参考模板请电话免费索取。
(四)评价流程
1.申请单位向我会提交评价申请及相关资料,线上申报网址:https://www.shorange.com.cn/zq/;
2.我会组织专家进行文件评审、现场勘查;
3.通过评价的项目在中房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结束,由我会发文公告并颁发相应等级的住区安全防范标识。
(五)时间安排
住区安全防范评价工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启动,各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进度提交评价申请。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超飞、王海霞
电 话:17060958668、18962636600
邮 箱:zhongfangxie888@163.com
many21@sina.com
地 址: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4号楼10层(中国房协)南办公区
附件:《专家入库申请表》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