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高品质住宅测评规程》(T/CREA038-2024)和《中国房地产业协会高品质住宅评价管理办法》我协会组织完成了第四批次“高品质住宅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现将通过评审的高品质住宅标识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截止到2025年4月28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获得高品质住宅标识项目有异议的,都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需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意见反馈: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技术工作委员会
电话:010—58934672
附件:第四批次“高品质住宅标识项目”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
第四批次“高品质住宅标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