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古都西安,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办公大楼,楼外细雨如丝,楼内气氛热烈,一场专业会议正在进行中。
参会人数不多,但组织规范,规格极高,示范性很强。五十来人,都是法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行业协会的代表,不是领导就是业务骨干,还有两位全国人大代表专程赴会。会议名称: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巡回区房地产及建工领域纠纷诉源治理经验交流及工作推进会。
名称虽长,关键词很明确,房地产及建工领域纠纷。“仅仅在六巡辖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兵团,只算涌入法院的诉讼案件,每年就有好几万件,动辄数十亿的巨额‘真金白银’,牵扯着成千上万企业经营发展和百姓安居乐业,事关国家经济发展、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六巡副庭长吴兆祥告诉记者。
寥寥几语,意义之重大,影响之深远,一目了然。那么,房地产及建工领域的矛盾纠纷,现在究竟是什么情况?人民法院和相关部门都作了哪些努力?今后有什么标本兼治长治久安之策吗?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困境:购房者住不上房,农民工拿不到钱,企业纠纷缠身,法院受案量越来越多,审理压力越来越大
房地产及建工领域的矛盾纠纷,多数牵涉到建筑公共安全、老百姓住房、农民工工资,都是人民群众的切身福祉,是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陕西法院2020年受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1.39万件,审结1.21万件,2021年受理1.78万件,审结1.44万件,2022年受理1.84万件,审结1.46万件。”甫一采访,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王建敏即给了记者一组数据。房地产及建工领域矛盾纠纷现状,由此可见端倪。
陕西高院法官李勇杰是《陕西法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审判白皮书(2020—2022)》的执笔人,对这方面情况非常熟悉。他告诉记者,陕西法院受理的这些案件,涉案标的普遍很大,三年标的总额近744亿元,其中2020年近204亿元,2021年近259亿元,2022年上升到近282亿元,年均增长25.03%。
其他地方的数据同样严峻。以青海、宁夏、甘肃和新疆兵团等地为例,记者得知,受案数量都不同程度呈现上升趋势。青海,近三年审理涉房地产案件8400余件,建工领域纠纷案件1.03万件。宁夏,2020年以来受理房地产及建工领域纠纷案件3.66万件。甘肃,2021年呈上升态势,2022年有所回落,2023年上半年呈猛增态势。新疆兵团,近三年受理房地产及建工领域纠纷案件1.53万件。
“这种态势不是西北地区专有。3月初和5月初,我们分别赴上海、深圳调研走访部分头部房企,总体来看,这些企业过去一年案件数量都大幅增加,从几百件到几千件不等。”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法律委员会秘书长康俊亮透露。
数量和标的额不断上升之外,房企在纠纷解决和保交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亟需关注。中房协法律委4月中旬曾两次邀请大型房企开会座谈,发现当前关联案件大幅增多,开发企业一旦陷入困境,因优质资产有限,金融机构、总包以及购房人为了自保,有一方诉讼,其他相关方都会跟进。
“大面积的诉讼发生,客观上对开发企业就形成了‘诉讼挤兑’。‘诉讼挤兑’与‘现金流挤兑’互相强化,开发企业困难重重。”康俊亮解释道。
大量案件涌入法院,房地产和建工企业处境艰难的背后,折射出的是不少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困境。
吴兆祥告诉记者,当前受多种因素影响,一些房地产中小企业甚至极个别头部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等困难,导致不能及时交楼,引发了购房者停供房贷问题,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建工案件中,承包人、实际施工人追索建设工程价款的案件占比很高,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农民工集体维权事件还时有发生。
这些都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利益问题,是千千万万个家庭的急难愁盼。这类案件往往各种问题交织,利益诉求难以达成一致,单独通过诉讼程序化解难度大、实现权利慢、信访风险高。
诸多因素累积叠加,传导到法院后的具体表现之一,就是矛盾纠纷的审理难度越来越大。
六巡法官李伟介绍,审理难度加大,既与目前法院系统案多人少的整体困难有关,也与此类案件错综复杂、对法官的专业能力要求高、审判作用发挥慢等因素有关。建工项目从规划、立项、设计、招标、动工、建设、验收、竣工、结算,冗长的施工过程中极易存在违规隐性问题,等到积累到矛盾纠纷无法调和时,才会选择进入法院诉讼。
“此时,案件已经过漫长周期,不仅调解结案难度大,验收报告、设计变更、工程量等也很难查清,通常都要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客观上更延长了案件审理的周期,极易造成积案,加重法院、法官的工作压力。”
破冰:坚持党的领导,将诉源治理纳入平安建设
人民群众利益得不到切实保障,房企和建筑企业压力山大,法院审理难度不断增加,因果循环,日积月累,莫非矛盾纠纷就此陷入僵局?中央三令五申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任务安排,该当如何?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怎么提升?
“伟大梦想不是等得来、喊得来的,而是拼出来、干出来的”。直面新时代新问题,六巡辖区法院迎难而上,大胆破局,转变理念,在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推进诉源治理、综合治理同频共振,摸索总结出一大批宝贵经验,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如何将房地产及建工领域纠纷消除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吴兆祥透露,在这方面,陕西法院的探索实践,尤其是“坚持党的领导,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创新诉前鉴定模式,促进解纷提质增效”“制发合规管理建议,助力企业防范纠纷”等三个方面,非常值得关注。
据介绍,“坚持党的领导,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陕西的实践经验是省委把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工作纳入全省平安建设总体工作,平安陕西建设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确保诉源治理工作正确方向,强调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坚持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现代化。
六巡法官孙茜告诉记者,将诉源治理纳入平安建设,充分发挥党对诉源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作用,有效推动“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多元共治、分层递进解纷新格局,对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解纷需求,提高非诉解纷力量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意义重大。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房地产和工程建设领域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不断健全。2023年3月,陕西高院与省住建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房地产和工程建设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将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和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职能相结合,加强诉源治理力量。
陕西省住建厅副厅长李卫军表示:“这是推动行政与司法有机结合,化解住建领域矛盾纠纷的实践创新。”
“创新诉前鉴定模式,促进解纷提质增效”的工作经验,要从一桩建工施工合同纠纷说起。原告公司承接被告公司技术改造项目土建工程,后诉至陕西省勉县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工程应付款。立案之初,经审查、释明和当事人同意,法官对案涉主要矛盾,即室外场坪、道路、拦水坝等工程价款,委托诉前司法鉴定,通过诉前鉴定明确争议。诉前鉴定后立案,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顺利实现案件事了人和。
这类案件的特点是,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上。陕西高院法官张叡婕告诉记者,当事人提交诉讼材料后,立案庭在“双确定”即“确定属于适格原告,确定属于本院管辖”前提下,向当事人介绍诉前鉴定程序,这样便于当事人在诉前对工程价款、工程质量等专业问题有进一步了解,而且可以对案件走向提前预判,减少案件对抗性,增加诉前调解可能性。“鉴定意见一经作出,法院立案后不到一个月就促成调解,大家省时省力省钱。”
下沉一线,因企施策,精准服务,是陕西高院针对“制发合规管理建议,助力企业防范纠纷”的实践经验。据介绍,鉴于建工合同纠纷审理周期长、难度大,为了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纠纷,陕西高院对某大型建筑企业风控人员开展培训,发送《企业合规管理十条建议》。企业认真组织学习,并书面致函感谢。
陕西高院副院长王麟表示:“这是人民法院‘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具体实践,方便司法经验直接指导企业合规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建工审判的示范引领作用。”
记者得知,近年来,陕西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从源头治本、非诉治早、诉讼治难三个方面多维发力,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积极打造多元解纷新模式。
“目前,房地产及建工领域纠纷,基本形成了从源头到末梢的完整治理链条。”王麟表示。
一直关注这项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付浩深有感触,他告诉记者:“房地产及建工产业是我国基础性、支柱性产业之一,一端连着发展大局,一端连着民生福祉。陕西法院积极、稳妥、有效处理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稳步推行,成效初显,值得肯定和点赞。”
突围:“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
唯其至难,方显可贵。面对矛盾纠纷不断叠加的压力,人民法院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开创性地蹚出一条符合中国实际、可复制、易推广、能见效的“新路子”。
历史会证明,5月23日将是六巡值得大书特书的一个日子。当天下午,两个合作框架协议、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等四件精雕细琢、干货满满、操作性强、逻辑论证严密的诉源治理实践成果集中释放。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这些成果是六巡及辖区法院对‘抓前端、治未病’实践经验和艰苦探索的凝练升华,是能动司法的集中展现,对于总结经验、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坚定信心,推动巡回区房地产及建工领域诉源治理工作,具有深远意义。”六巡副庭长罗智勇告诉记者。
——《关于推进房地产及建设工程领域诉源治理工作合作框架协议》,系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区高院和新疆兵团分院,与相应住建部门签署协议,聚焦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司法建议办理、信息共享等十余项机制,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落实见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一级巡视员刘昕告诉记者,这是大力推进矛盾源头化解、隐患排查预警的实践创新,也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扎实实便民利民的务实举措。“住建部门将携手人民法院,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西北地区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关于协同推进房地产和建工领域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系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区高院和新疆兵团分院,分别与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签署协议,目标是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房地产行业组织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强大合力,不断拓宽人民群众解决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
现场目睹签约过程的全国人大代表黄云娜告诉记者:“依托‘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大格局,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房地产诉源治理工作必将探索出更多更好路径,成效会更加显著,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定会大大提升。”
——《陕西法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审判白皮书(2020—2022)》,对近三年陕西法院建工合同纠纷案件运行态势进行深入分析,数据显示,对比同一时段民事案件相关指数,建工纠纷案件各指标存在“一长三高一平均”的特点,即审理周期长、上诉率高、发改率高、长期未结案占比高、一审调撤率基本达到民事案件调撤率平均水平。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程建设组织模式、生产建造方式的变革,审判工作迎来新的挑战、提出更高要求。陕西法院将不断提升建工纠纷案件审判质效,做实府院联动,深化诉源治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作用,持续推动建筑市场健康有序良性发展。”王麟表示。
——《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巡回区房地产及建设工程领域诉源治理典型案例》,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非诉解纷机制,强化“府院联动”,推动司法建议落实见效,促进企业合规管理等领域,充分展示了人民法院在房地产及建工领域矛盾纠纷诉源治理方面的经验实效,实属推动完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做好房地产和建工领域诉源治理工作的蓝本示范。
“党的领导是诉源治理工作关键所在,以人民为中心是诉源治理工作根本追求,府院联动是诉源治理工作核心机制,多元共治是诉源治理工作鲜明特征,能动司法是诉源治理工作重要保障。”吴兆祥高度评价这些案例,并给予高度凝练概括。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理念一新天地宽。“按照院党组和张军院长的要求,这次会议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协同推进房地产及建设工程领域诉源治理,以实际行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对做深做实新时代能动司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奔着问题去,扭住关键改,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的讲话,掷地有声,信心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