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1-2012年度“广厦奖”颁奖大会的通知
“广厦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人、联络员: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定于2012年11月22日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2011-2012年度“广厦奖”颁奖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刘志峰会长等领导讲话;
2.通报2011-2012年度“广厦奖”评选活动开展情况及项目评审结果;
3.对“广厦奖”获奖项目开发单位进行表彰,颁发奖杯、证书;
4.对“广厦奖”获奖项目参建单位进行表彰,颁发证书;
5.对优秀“广厦奖”地方评选机构进行表彰;
6.参观“第十一届中国国际住宅产业博览会”。
二、参会人员
1.2011-2012年度“广厦奖”获奖项目开发单位负责人;
2.2011-2012年度“广厦奖”获奖项目参建单位负责人;
2.“广厦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人、联络员;
3.邀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相关领导参加。
三、会议安排
11月21日20:00:召开颁奖大会预备会议
参加人:“广厦奖”各省(区、市)负责人、联络员。
11月22日上午:参观“第十一届中国国际住宅产业博览会”。
11月22日下午:召开2011-2012年度“广厦奖”颁奖大会。
四、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11月21日全天。
报到地点:北京京西宾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1号,电话:010—68536633)
五、会议费用
1.会议代表会务费每人3000元;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自理。
2.“广厦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人、联络员和邀请参加会议的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相关领导,免交1人会务费和餐费。
六、其他事项
1.各省(区、市)获奖项目开发单位参会人员由“广厦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人或联络员负责通知、并确认到会人员;获奖项目参建单位参会人员由获奖项目开发单位负责通知、并确认到会人员。所有参会人员由各省(区、市)评选机构统一汇总并报“广厦奖”评选活动办公室。
2.请“广厦奖”各省(区、市)负责人、联络员准时参加11月21日晚上召开的“广厦奖”颁奖大会预备会。
七、注意事项
1.因11月份为北京会议高峰期,宾馆住宿紧张,请各省(区、市)评选机构务必于11月12日前将参会人员的报名回执(见附件)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广厦奖”评选活动办公室,以便安排食宿。会议住宿为标准间,请在回执中注明单住或者合住。
2.京西宾馆安保制度严格,请参会代表务必持会议通知原件或复印件前往宾馆报到。
七、联系方法
联系人:周贞玲 电话:010-68176754(传真)
联系人:王小鹏 电话:010-68166045
联系人:王 新 电话:010-58934491
电子信箱:guangshajiang@126.com
附件:1.2011-2012年度“广厦奖”颁奖大会回执(带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