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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乐如副会长兼秘书长会见塞浦路斯土地及建筑开发商协会主席

 2013-02-04 14:54:57 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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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月25日,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苗乐如应邀与塞浦路斯土地及建筑开发商协会主席潘特利斯举行了午宴座谈会。北京佰嘉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涛、北京信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经理杨志鹏、企业发展和对外经济合作部主任王平、周贞玲同志,塞浦路斯企业Leptos Estates富力先生参加了座谈会。

  苗乐如代表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对潘特利斯主席来访表示欢迎,并介绍了“两会”的基本情况。

  潘特利斯主席对苗乐如秘书长的欢迎表示感谢,并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塞浦路斯,尤其是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并对陈涛、杨志鹏提出的“对项目的审批,政府是如何控制的?”“政府除了一开始对项目的要求,在建设过程中,是否还会提出别的要求?”“在塞浦路斯买地后,是否必须用当地的设计、施工单位?”等问题进行了一一回答。与会代表对塞浦路斯的房地产市场情况进行了热烈讨论。

  为了吸引投资,塞浦路斯于2012年8月通过了《移民法》,规定:私人投资超过30万欧元、年收入超过3万欧元,其个人可取得塞浦路斯绿卡;企业投资超过1000万欧元,其家庭成员都可获得欧盟护照,为国外投资者开辟了绿色通道。而近年来,塞浦路斯发现了大量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吸引了全球尤其是中国投资者的关注。据统计,从2012年开始,中国对塞浦路斯的投资者越来越多。

  据潘特利斯介绍,塞浦路斯的房子为持有产权,第一套房在购买时,按评估价值支付5%的房产税。只有塞浦路斯本地人和持有欧盟护照的人可以购买二套以上的住宅。塞浦路斯法律规定,房地产公司必须加入本国房地产行业技术协会与建筑业协会,方可对项目进行设计、建筑与施工;加入土地及建筑开发商协会,方可对项目进行设计、建筑与施工、销售。而外国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能直接设计、施工,必须与当地公司合作,方可运作。但潘特利斯推荐国外房地产开发公司直接投资民用住宅,即可直接买卖。

  潘特利斯希望参与中国房协的会员活动,有机会向会员单位介绍塞浦路斯房地产市场情况,让更多会员企业了解塞浦路斯房地产市场情况。苗乐如秘书长赞同潘特利斯的这一提议,当即表示,今年的会员活动中,如果有合适的机会,将会邀请塞浦路斯土地及建筑开发商协会参与。

  王平主任就塞浦路斯土地及建筑开发商协会的管理问题与潘特利斯主席进行了亲切交谈。最后,苗会长预祝双方加强工作友谊与合作,促进两国长期友好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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