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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一:调控

调控
目前已有二十多个城市重新加入限购限贷行列
今年3月份以来,各地加速出台楼市调控新政,部分城市重启限购限贷,抑制房价泡沫。
整体来看,一线城市调控最为严厉,重点在于抑制投机、去杠杠,同时保证刚需住宅的供应;热点二线城市则跟进限购限贷或政策升级,抑制本地逐渐升温的房地产投资热情,同时有效降低杠杆,预防金融风险的发生;而大多数三、四线城市库存仍处于高位,将继续落实税收信贷优惠、货币补贴、共有产权、棚改货币化等政策、控制土地供应、结合户籍制度改革鼓励农民工进城购房以促进库存去化。[详情>>]

关键词二:野蛮人

野蛮人
如何防范“野蛮人敲门”成上市公司关心的问题
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龙头房企万科已在股权大战的泥潭中挣扎了一年半之久,期间经历了第一大股东更替、多家公司举牌、股票停牌与复牌。直到现在,万科股权之争仍未落幕。
在这场纷争中,参与者从最初的万科、宝能和华润,变成现如今的万科、宝能、华润、安邦、恒大,未来是否会有更多机构参与,无从得知,最终走向何方仍没有明确迹象。[详情>>]

关键词三:地王

地王
真实写照:面粉贵过面包、楼面价高于周边二手房价
研究机构数据显示,截至12月12日,今年“卖地”收入超过千亿元以上的城市达到7个,创下历史纪录。其中,南京、苏州、上海的土地出让收入超过1500亿元。以10月为界,土地市场也出现类似楼市的冷热“分水岭”。在土地出让方面,各地严防死守,不少城市提出设定土地出让价格上限。整体而言,在调控政策加码情况下,未来一段时期地王将逐步降温。[详情>>]

关键词四:并购

并购
2016年,中国房地产的并购年
比较吸引眼球的有:恒大收购万科14.07%股权、中海并购中信地产、保利收购中航地产、绿地收购协信40%股权、融创收购融科、融创收购金科16.96%股权、恒大收购嘉凯城 52.78%股权然后又卖给融创、万科并购印力 96.55%股权、中民投收购亿达53.02%股权等等。
楼市深度调整将导致更多的中小房企退出房地产行业或被收购,而大型品牌房企会在楼市下半场这个阶段继续“大鱼吃小鱼”,房地产行业的马太效应将日益加剧。[详情>>]

关键词五:3000亿

3000亿
三家房企销售额突破3000亿元
五年前,很多房企觉得1000亿元还是个遥远的目标。但到了2016年,已经有三家房企的销售额突破了3000亿元。12月2日,万科发布公告称,前11月累计实现销售金额3413.6亿元。12月5日,中国恒大集团发布公告称,前11月累计合约销售金额约达人民币3488.5亿元。12月11日,碧桂园公布实现合同销售金额3000亿元。
三家3000亿房企的出现,销售千亿或许都进不了前十强的“尴尬”,让我们或许迷茫国内房企的发展方向,什么样的规模、什么样的房价才是天花板?又有什么样的理论或战略才能指导国内房企的发展?[详情>>]

关键词六:杠杆

杠杆
楼市越来越高的杠杆推动了房价持续大幅上涨
今年上半年房地产销售市场的火爆行情,正是由于信贷的强劲支持,而过度的加杠杆事实上带来了越来越大的房地产风险。从今年3月,“首付贷”就被监管部门叫停,清理“首付贷”的行动也一直持续到现在,深圳、北京、上海等多地P2P平台的“首付贷”产品下架。对于本轮房地产调控,不少专家认为实质核心就是降杠杆,以抑制资产泡沫和防范经济金融风险,特别是防范因此导致的可能对实体经济造成冲击。多个城市严查首付贷,严禁用非自有资金缴付土地出让价款,这些都是降杠杆的措施,体现了本轮房地产调控的特点和关键所在。[详情>>]

关键词七: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
关于房地产税的改革话题一直备受关注
近日,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发出通知,开展推动地方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实施情况督察。这项制度落地开始抢时间,预示着完善和重构房地产税的主要障碍将被清除。
房地产税有利于房地产业长期健康可持续地发展,但需要注意的是,房地产税虽是一个必要选项,但并不能决定全局。当前房价暴涨是多方面因素造成,如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土地供应等,决策者需要对症下药、综合施策。过度倚重税收调节作用,未必能达到降房价的预期效果。不过,可以预见的是,房地产税一旦征收,将成为地方政府可持续的收入来源,地方财政对卖地收入的依赖将明显减小,而这对于当前火热的土地市场将起到平抑的作用,对于高企的房价或将有所缓解。[详情>>]

关键词八:70年续期

70年续期
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涉及上亿群众切身利益
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发布。引人瞩目的是,意见在多处对于公众关心的土地与房屋财产问题,作了说明和安排,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等。《意见》指明了要向有利于财产保护的方向进行制度设计,这对于解决这一问题、稳定公民预期,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涉及上亿群众切身利益,在完善相关立法过程中需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切实加强公众参与和专家认证,使民众能充分参与到国家重大改革中来,做到于法有据、百姓认同,后续也应该尽快推进制度的具体化和落实。[详情>>]

关键词九:长效机制

长效机制
建立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为目标
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9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17年经济工作时明确提出,明年要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这表明长效机制必须立足于我国的市场现状,而不能照搬国外的模式。中央提出,希望在房地产市场上建立长效机制,正是看到了行政调控的缺陷,希望让房地产市场更好地实现市场化。因此,要建立起房地产的长效机制,不能局限在房地产市场打转,而是需要进行全方位的改革。[详情>>]

关键词十:住房租赁制度改革

住房租赁制度改革
住宅长期投资时代正在向我们一步一步靠近
关于住房租赁制度的改革正在多地推进。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1月29日,已有甘肃、海南、河北、辽宁、甘肃、四川、江西、吉林、上海、北京等地相继出台文件或政策,促进住房租赁的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住房租赁制度改革正呈现全国蔓延的态势。政府正从供应和需求两端,建设租售并举的市场化住房体系,培育健康有序的住房租赁市场,以淡化市场对购买自有住房的依赖,并引导企业规模化提供租赁住房。不过,出租房屋的收益率偏低,房屋出租的税费高、融资成本高、运营成本高等,是影响当前住房租赁市场的规模化经营的一个核心的难点。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能否把文件中,对房企的税收优惠、金融、土地支持等一系列政策落实到位。[详情>>]

28城46次升级调控政策

  • 一、北京

    9月30日, 北京市政府发布通知,要求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对拥有一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70%,重启“90/70”政策,还要求规范、加强对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的营销行为。

  • 二、郑州

    1、10月1日,郑州市发布通知称,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8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

    2、10月3日,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联合发布通知,购买首套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最低首付不低于40%。

    3、10月31日,郑州市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住宅)使用权出让过程分两个环节进行。第一环节为网上竞价,达到限价时转为第二环节;第二环节为现场一次竞价或转为网上一次竞价。

  • 三、天津

    1、9月30日,天津市政府规定,天津市将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拥有1套及以上的外地人暂停在部分区域购房,其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也提高至40%。

    2、11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会同天津银监局联合发布《通知》,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0%;非本市户籍家庭首套房贷最低比例为40%。

  • 四、成都

    1、10月1日,成都市明确分区域限购,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部分区域单人只能新购一套房。

    2、11月17日,成都发布《通知》,要求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可购买1套住房。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以公积金贷款。

  • 五、无锡

    10月2日,江苏无锡出台《意见》中提出,即日起,无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同一买受人出售多套商品住房;暂停对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无锡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40%,非本市户籍限购二套房,对土地出让设置最高限价。

  • 六、合肥

    1、10月2日,合肥市发布通知,暂停向拥有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家庭出售新房;暂停向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连续缴纳一年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的非本市家庭,出售新房和存量住房。本市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三成,无房有1次贷款记录、有1套且无贷款记录或者贷款结清家庭首付比为四成,有1套且未结清的首付比例为50%。

    2、11月21日,合肥国土部门发布通知,30日土拍将执行新规,除了拿到地的项目未来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区域内同类项目最高价格外,如果现场并联拍卖中两家房企报出同一最高应价,将采取摇号的方式确定最终竞得企业。土地拍卖方式将采取此前的“并联拍卖”,但需分阶段实施。

  • 七、济南

    10月2日,济南市政府出台通知。本市户籍家庭购买第三套住房不提供公积金贷款。本市户籍家庭已有三套住房的不得再购房。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一套。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提高至40%。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30万。

  • 八、武汉

    1、10月3日,武汉首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25%,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50%,外地人购买二套房、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人暂不发放房贷,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外地人在部分区域内被限购。

    2、11月14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管理局发布通知表示,非户籍人口买房需“连续缴两年社保”,且首付比例提到到30%,第二套不让购买;非武汉户籍人口首套30%首付、第二套50%首付,第三套不让购买。

  • 九、广州

    1、10月3日,广州公布调控措施,将外地人个税或社保缴纳年限提高到三年,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2、11月18日,广州发布《通知》要求,为保持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求广州范围内竞买商品住宅用地从事房地产开发必须使用自有资金。 

  • 十、深圳

    1、10月4日,深圳将外地人购房门槛的社保缴纳年限从三年提高至五年,本市人限购一套。无房且无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三成首付;对无房但有贷款记录的首付不低于五成;已有1套住房的首付提高到七成。

    2、11月15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深无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名下在深拥有1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70%。

  • 十一、南宁

    10月4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再次强调商品房不得违规预售,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取得预售许可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 十二、佛山

    10月4日,佛山出台楼市新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可在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无房有贷款记录、有1套房无贷款或已结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 十三、苏州

    10月4日,苏州再出措施明确,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暂停对已拥有一套及以上的非本市家庭售房;暂停向拥有三套及以上的本市居民家庭售房。有一套住房、但无购房贷款记录或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首付比例从30%调整为50%。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80%。

  • 十四、南京

    1、10月5日,南京宣布进一步加大主城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外地购买首套房要提供两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一年及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对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限购一套住房。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有房贷记录无房的、有1套房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拥有一套住房且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贷。

    2、11月15日,南京市规定,参与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住宅用地、商住用地的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资金。

  • 十五、厦门

    10月5日,厦门宣布将暂停向三类居民家庭销售商品住房的建筑面积从144平方米及以下调整为180平方米及以下。包括:拥有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三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两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名下有住房贷款未结清,再申请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申请贷款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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