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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激活“诚信基因”共筑“美丽滨城”

2021-11-22 14:47:18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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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石。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代表的相关地区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为充分展现示范区创新做法和显著成效,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我们将相关地区典型经验整理刊发,供各地区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天津市滨海新区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高位推动,加强基础建设,聚焦核心工作,完善信用生态,诚信滨海建设成效初现,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更好成效奠定良好基础。

  一、全面推进,信用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组织推动机制不断强化。

  在区级决策层面,2020年以来,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8次,有效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形成畅通协调的工作模式。在部门执行层面,明确了区发展改革委作为牵头部门,并增设信用管理室,组建区公共信用中心,推动各开发区、各街镇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社会信用工作。在组织考核方面,建立起与“三考合一”绩效考核挂钩的工作落地机制,以排名通报、风险提示函、督办单等多种手段,确保信用建设工作落地见效。

  (二)制度引领不断健全。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和《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制定出台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行动方案、2020年信用体系建设攻坚行动方案、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失信联合惩戒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信用承诺审批分级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50余件,不断提升新区信用建设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信用监测评价不断提升。

  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专题推动会,区发改委专题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通过加大督查通报力度,建立第三方驻场人员绩效评价通报机制,稳定占比类指标项,加大创新项、信易+案例推广成效等手段,信用监测排名不断提升。

  (四)信息基础建设不断加强。

  目前,已建成“信用中国(天津滨海)”网站和“滨海新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用信息查询、信用报告下载、信用承诺公示、异议申诉、信用修复、合同履约、公务员诚信档案等信用服务功能。区信用平台广泛归集信用信息数量,累计达550万条,并形成信用信息更新常态化模式。

  (五)重点领域建设成效不断显现。

  全面推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成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实现赋码率100%。大力推进失信被执行人治理,政务失信案件清零,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整改到位率100%,事业单位行政处罚公示期满按期全部信用修复。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交通运输、电信网络诈骗、骗取社会保险等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六)惠民便企应用场景不断丰富。

  以“信易贷”“信易批”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信易+”创新应用,应用价值逐步显现。开展承诺制审批,实现容缺受理的“信易批”事项数量占全部审批事项数量的100%,全国首创信用承诺审批分级管理制度,大幅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截至2021年6月30日,依托全国“信易贷”平台(天津站)和天津市“信易贷”平台(含“津心融”“津e融”平台及银税互动、政采贷、知识产权抵押贷等),滨海新区累计为8000多家守信中小企业提供便利。

  (七)联合奖惩措施不断规范。

  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将查询使用失信被执行人等信用信息嵌入办理流程。2018年至今,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9.2万户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03万户次,认定“活动异常名录”社会组织59家、“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社会组织19家、惩戒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36户,将1家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另外,新区评定A级纳税人5016户,对7000余家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在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时建立企业绿色通道,实施快捷服务。

  (八)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不断完善。

  制定《关于滨海新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责任体系的通知》,在50多个领域制定出台信用监管相关制度,推动分类监管、动态监管、精准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对诚信主体不列入抽查范围;对轻微失信主体,每年至多进行一次随机检查;对一般失信主体,每年除进行一次随机性联合检查外,不再安排其他检查;将严重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和频次。

  (九)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形成。

  全面梳理滨海新区信用政策法规,完善失信约束制度,确保纳入信用记录、认定严重失信、开展失信惩戒全部于法于规有据,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导向,打造滨城特色信用体系

  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以构建滨海新区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为“奋斗线”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实现滨海新区功能定位和美丽“滨城”建设,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为滨海新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引入综合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务实合作,对标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结合新区特点设定信用体系建设内容,建立指标评价及近远期工作目标。

  (二)完善区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服务功能。

  依照《天津市区级公共信用数据归集清单(第一批)》,将清单中涉及的区级部门和各开发区相关部门产生的公共信用信息应归尽归。优化“信用滨海网站”“信用滨海APP”功能和信息公示水平。整合区级信用信息资源,丰富信用应用场景。

  (三)守住底线生命线,力争稳定区域信用状况监测评价排名。

  建立健全滨海新区组织推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要求、加强分析调度、事后通报考核。加强结果运用,对于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进行褒扬,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列出清单进行通报。

  (四)奋力构建新区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以信用服务美丽滨城建设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领域政府诚信建设。二是重点加强生产流通、工程建设、金融税务、招标投标、交通运输、中介服务、医药卫生、教育科研等领域信用建设,加大对违法失信主体监管,依法依规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三是推进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鼓励各部门结合实际需求和业务特点,明确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信用等级与监管措施挂钩制度。四是按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力度,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息预警机制。五是全面推动“信易贷”“信易批”“信易租”等,使信用便民惠企。六是积极开展跨部门信用创新。落实《京津冀全国守信联合激励试点建设方案》,积极探索开展生态城居民“诚信体验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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