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2 15:06:01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台州市积极推动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扎实推进信用数字化改革、规范开展信用监管、做大信用贷款规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一、坚持依法依规,扎实推进信用数字化改革
(一)法治引领,示范区创建提质增速。台州市颁布实施《台州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助推示范区创建工作步入快车道、迈上新台阶。一是有效凝聚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对信用工作高度重视,主动配合,凝心聚力,工作节奏明显加快。二是高质量完成创建指标。扎实推进信用数字化改革、规范开展信用监管、做大信用贷款规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高质量完成了信用示范区的一系列指标任务。三是推动信用工作创新。《条例》作为全国首部企业信用促进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为台州示范区创建工作赢得了加分。同时《条例》要求归集、使用企业合同履约等市场信用信息,为台州市创新开展合同履约信用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设施升级,推进信用数字化改革。一方面,升级了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49个部门信用数据,为全市76.8万家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上线信用评价、告知承诺、履约监管等功能,为实施信用监管、推广信用应用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台州市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成了第四期建设,为做大信用金融提供了条件。此外,台州市在全国率先编制了《台州市企业市场信用信息目录》和《台州市企业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信用台州”网站建成企业信息自主填报模块,鼓励企业自主报送市场信用信息。
(三)统筹推进,构建信用监管机制。一是强化分级分类监管,提升企业监管效率。在19个部门、28个领域开展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降低守信企业抽查比例,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失信企业抽查比例,实现精准监管。目前全市开展检查4.8万次,应用信用规则占比92.43%。此外,在全国率先探索合同履约信用监管,高标准建设合同履约监管平台。目前该平台已归集32个领域、1480万条履约信息,平台通过将履约评价结果纳入企业的信用报告,为监管部门开展合同履约闭环监管提供了依据和便利。二是开展信用联合奖惩,重点激励守信企业。在政策制定、财政支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信用承诺等九个方面,明确对守信企业的激励政策。如招投标方面,在政府采购中对1730个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和1000多家项目投标企业开展信用核查,确保守信企业优先中选。三是推进信用修复,帮助企业松绑减负。对于有不良信息,但已履行合同义务、消除不良影响的企业,及时进行信用修复。一年来累计帮助93家企业退出“国家重点关注失信企业”名单,帮助1189 家企业修复行政处罚记录。市、县两级合计对5000余家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和约谈。
(四)勇于创新,信用金融进一步壮大。一是做强金融平台,提升信用金融绩效。市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小微金融“台州模式”建设,2020年以来促成银企融资对接3.6万笔、放款530.34亿元;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降至5.38%,放贷时间平均缩短60%-70%。“台州市掌上数字金融平台”累计发放贷款11.8万笔、891亿元,平均贷款利率6.1%,走在全国前列。二是做大信保基金,突出支小支微特色。2014年设立了内地首个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目前基金合作银行达39家,规模11.7亿元,在保余额147.28亿元,放大倍数12倍;累计承保3.21万家,承保金额556.47亿元,平均担保费率仅0.68%,业务规模稳居全国地级市支农支小担保机构首位。三是创新信贷服务,挖掘企业信用价值。黄岩区探索“第三方评级+银行贷款”金融服务模式。半年来累计完成小微企业信用评级3174户(其中首贷户占比74%),信用贷款授信38.47亿元。路桥区基于企业的“行业前瞻性、技术前瞻性、内生成长性”建立科技属性评价,结合传统信用评级,形成“双维评价”机制,强化对初创期科技企业的培育和支持,目前为53家企业授信1.57亿元。
二、凝聚发展合力,营造全社会诚实守信氛围
台州将持之以恒地做好信用建设,巩固创建成果,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强化信用合力共建。根据《贯彻落实〈台州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各县(市、区)、市级部门工作职责。推动部门落实专人负责信用工作,有序有效推动《条例》的贯彻执行。巩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开展对县(市、区)和部门的信用工作水平监测,进一步强调企业信用促进工作的重要性。
(二)深化信用数字化改革。进一步畅通市场信用信息归集渠道,完善市场信用信息报送机制和管理机制。在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等数字化改革领域中开展信用应用,搭建信用多跨场景。重点建设“信易贷”新平台,实现金融数据互通、服务门户共建、系统平台共享,依托银企对接、政府惠企、融资监测等功能,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持续优化信用营商环境。探索浙江省企业信用评价与台州市企业信用评价融合应用,进一步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提供差别化服务。全面推广告知承诺信用监管,实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突破。在招标投标、履约保证、市场交易等领域探索更多信用惠企应用,进一步增加守信企业的获得感。
(四)营造浓厚诚信氛围。进一步发掘诚信个人、诚信企业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各级媒体平台作用,及时报道推送企业信用建设工作动态。持续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继承发扬重信守诺的传统美德,弘扬企业诚信理念、诚信文化和契约精神。重点开展信用法规、信用应用、信用业务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企业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