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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2022-04-13 09:11:06来源:德州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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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德州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工作实际,释放政策“红利”,出台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01

  实施守信企业正向激励。深化市场主体承诺践诺,将履约情况纳入信用记录,推动事前承诺与后续监管衔接,支持信用良好的企业参与政府质量奖、“诚信单位”的培育和申报。

  02

  支持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积极做好经营异常名录的列入和移出工作,对符合移出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移出。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以外,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1年,且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再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企业,指导支持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申请信用修复,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解除信用约束措施。

  03

  合理缩短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对仅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信息不予公示;对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3个月即不再公示;对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6个月(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1年)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支持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申请信用修复。

  04

  简化手续提升企业的方便度。对本市在集中登记地注册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确认其在年度报告中公示的通讯地址和电话信息,能与企业取得联系的,依法受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对已取得联系申请办理移出的,提交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的,即可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疫情期间不再进行实地核查,将其列入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象。

  05

  提升企业年度报告的便捷性和精细化指导。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避免企业多头报送年报,实现企业一次申报、部门数据共享。借助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渠道,加强企业年报网上精细化指导,对新实行电子营业执照、集团性、关联企业较多代表性企业进行分类管理,设立专人进行年报公示指导。

  06

  对诚信企业“无事不扰”。严格实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除因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开展针对性检查以外,做到“清单之外无抽查”。探索“标签式监管”,将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按照行业、区域、信用风险分类等条件,设置关键性标签标识等,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项检查尽可能合并开展,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07

  继续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提升企业感受度。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对高信用风险等级提高抽查比例;对信用风险一般的企业,按照常规比例和频次进行抽查;对低信用风险等级企业降低抽查比例,让监管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08

  规范对失信行为的约束惩戒。根据省局编制的市场监管部门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严格控制惩戒内容,做到“清单之外无惩戒”。依托协同监管平台和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按照过惩相当原则,推进部门之间的联合惩戒措施落实落地。

  09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开展企业行政合规指导,积极组织警示教育、约谈提醒活动,增强市场主体自律意识、合法经营意识。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深化实施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对符合规定情形的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10

  开展综合监管“一件事”创新改革。在预付式消费、医疗服务、养老服务、餐饮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建设项目、交通新业态、危化品安全等领域,通过确定监管事项清单、明确综合监管要素,优化再造监管程序等,打造对企业“少干扰、高效能”的综合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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