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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1月1日起推行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涉税事项承诺办理

刘敏2022-10-26 11:11:57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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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房网讯(刘敏/文)10月24日,据海南省税务局网站消息,为开展守信激励,创新信用场景应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在前期三亚试点推行“三连A”纳税人税务事项资料承诺办理的基础上,海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推行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涉税事项承诺办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自2022年11月1日起,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推行涉税事项承诺办理服务。

  《通知》明确了适用对象和渠道。涉税事项承诺办理适用对象为海南省内当前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已实名纳税人。符合条件的A级纳税人可自愿选择是否承诺办理,纳税人选择承诺办理涉税事项的,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查询其是否为A级纳税人,属于A级纳税人的,经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签订纸质承诺书后,工作人员予以受理;不属于A级纳税人的,中止承诺办理。

  《通知》中还规定了办理范围。已进行实名信息采集的纳税人,除《承诺办理涉税事项负面清单》(附件2)中的相关业务外,其他所有涉税业务均可承诺办理,负面清单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等需要写盘的业务,还需提供税控设备。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失信惩戒。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承诺内容不真实的,将撤销其申请承诺办理的业务事项,将其纳入失信惩戒名单,不再为其提供承诺办理服务,并人工采集扣分指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按次计算)”,在评定其年度纳税信用级别时,由主管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按规定予以扣分(一次5分)。失信A级纳税人承诺办理业务事项分情况进行撤销:承诺办理业务未办理完毕的不予同意或退回作废;对于已办理完毕的申报优惠类等业务,能通过业务重新办理恢复到原状的,重新修改申报表或重走业务流程,不能通过业务重新办理恢复到原状的,提交运维单进行后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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