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2 14:24:23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3号)、《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和〈四川省2022年度省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川市监函〔2022〕64号)要求,结合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现予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