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0 11:19:52来源:伊春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为进一步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规范化、制度化,提高监管效能和共享共治效果,助力“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黑龙江省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若干措施》(黑政办规〔2021〕43号)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伊春市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任务分工表(征求意见稿)》,现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宝贵意见建议。
意见反馈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4月25日止,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反馈,邮件及信函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于后续联系。
联系人:季然,联系电话:0458-3876029,邮箱:ysjxygzkh@126.com。
地址:伊春市人民政府3楼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321室
附件:《伊春市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若干措施任务分工表(征求意见稿)》
伊春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