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0 09:37:56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4年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4%。其中,城市上涨1.5%,农村上涨1.3%;食品价格上涨2.3%,非食品价格上涨1.0%;消费品价格上涨1.3%,服务价格上涨1.8%。1-11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2.0%。
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0.2%。其中,城市下降0.2%,农村下降0.2%;食品价格下降0.4%,非食品价格下降0.1%;消费品价格下降0.2%,服务价格下降0.3%。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11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77个百分点。其中,蛋价上涨16.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4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14.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28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3.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0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2.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6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0.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4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3.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2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下降5.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6个百分点。
烟酒及用品价格同比下降0.7%。其中,酒类价格下降1.8%,烟草价格上涨0.2%。
衣着价格同比上涨2.6%。其中,衣着加工服务费上涨5.9%,服装价格上涨2.7%。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2%。其中,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7.3%,耐用消费品价格上涨0.3%。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同比上涨1.3%。其中,中药材及中成药价格上涨2.2%,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上涨1.2%,西药价格上涨0.9%。
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下降0.8%。其中,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下降8.3%,通信工具价格下降3.3%,交通工具价格下降0.7%,车辆使用及维修费上涨3.3%。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0%。其中,教育服务价格上涨2.9%,旅游价格下降2.9%。
居住价格同比上涨1.4%。其中,住房租金价格上涨2.4%,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0.6%,水、电、燃料价格下降0.2%。
据测算,在11月份1.4%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3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1个百分点。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11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下降0.4%。其中,鲜菜价格下降1.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5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1.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4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下降1.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2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0.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1个百分点。
11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下降0.1%。其中,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烟酒及用品、居住价格分别下降0.7%、0.7%、0.1%和0.1%;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分别上涨0.8%、0.1%和0.1%。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
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262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500个市县、6.3余万家价格调查点,包括食杂店、百货店、超市、便利店、专业市场、专卖店、购物中心以及农贸市场与服务消费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