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015年1-2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6.8%

2015-03-11 14:59:22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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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15-03-11
  • 报告类型:权威报告
  • 发布机构:国家统计局

  2015年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6.8 %(以下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比2014年12月份回落1.1个百分点;从环比看,2月份比上月增长0.45%。

  分三大门类看,1-2月份,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2%,制造业增长7.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4.0%。

  分经济类型看,1-2月份,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2%,集体企业增长3.0%,股份制企业增长7.7%,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4.9%。

  分行业看,1-2月份,41个大类行业中有40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同比增长。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5.4%,纺织业增长7.2%,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9.4%,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10.4%,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3.5%,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12.7%,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4.8%,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3.1%,汽车制造业增长8.4%,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增长10.5%,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7.8%,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11.8%,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3.1%。

  分地区看,1-2月份,东部地区增加值同比增长7.4%,中部地区增长8.4%,西部地区增长8.0%,东北地区下降0.6 %。

  分产品看,1-2月份,564种产品中有372种产品同比增长。其中,钢材16807万吨,同比增长2.1%;水泥26366万吨,增长11.2%;十种有色金属770万吨,增长6.8%;乙烯295万吨,增长5.7%;汽车422.1万辆,增长4.6%;轿车204.1万辆,增长1.6%;发电量8561亿千瓦时,增长1.9%;原油加工量8264万吨,增长3.5%。

  1-2月份,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7.3 %,比上年同期下降0.2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16439亿元,同比名义增长4.2%。

  附注

  1、指标解释

  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利用该指标,可以判断短期工业经济的运行走势,判断经济的景气程度,也是制定和调整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产品销售率:是销售产值和工业总产值的比率,用来反映工业产品的产销衔接情况。

  出口交货值:是指工业企业交给外贸部门或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用外汇价格结算的产品价值,以及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在计算出口交货值时,要把外汇价格按交易时的汇率折成人民币计算。

  日均产品产量:是以当月公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量除以该月日历天数计算得到。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

  2、统计范围

  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起点标准由原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

  3、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5、行业分类标准

  2012年起,国家统计局执行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原来的工业行业大类由39个调整为41个,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6、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结果,对2014年2至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5年1、2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7、为了消除春节日期不固定因素带来的影响,增强数据的可比性,按照国家统计制度,历年1-2月份数据一起调查,一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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