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ophy2012-04-10 00:00:00来源:中房网
增加的概念:
2.0.15 凸窗:突出于建筑外墙面的凸形窗户。
凸窗既作为窗,在设计和使用时就应有别于地板(楼板)的延伸,也就是说不能把地板延伸出去而仍称之为凸窗。凸窗的窗台应只是墙面的一部分且距地面应有一定高度。凸窗的窗台防护高度要求与普通窗台一样,应按本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设计。
2.0.19 架空层: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2.0.21 联系廊:联系两个相邻单元楼、电梯间的水平通道。
2.0.22 住宅单元:由多套住宅套型组成的建筑部分,该部分内的住户可通过共用楼梯和安全出口进行疏散。
2.0.25 附建公共用房:附于住宅主体建筑的公共用房,包括物业管理用房、不产生噪声的设备用房、中小型商业用房、不产生油烟的餐饮店等。
2.0.26 设备层:建筑物中专为设置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和电气的设备和管道施工人员进入操作的空间层。
停止使用的的概念:
原规范中:
2.0.9 标准层
2.0.16 吊柜
2.0.20 单元式高层住宅
2.0.21 塔式高层住宅
2.0.22 通廊式高层住宅
这些概念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