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关于严格控制小户型商品住宅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7-09-30 0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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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海南
  • 颁发时间:
  • 发文字号:琼建房〔2017〕250号
  • 发文机构: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规划委员会
  • 实施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规划委员会

关于严格控制小户型商品住宅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琼建房〔2017〕25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提升房地产开发品质,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琼府〔2017〕76号)要求,现就严格控制小户型商品住宅审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各市县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建设。上述商品住宅包括酒店式公 寓,但不包括保障性住房及面对本地居民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宅、共有产权住宅。各市县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批准商品住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可按照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商品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继续实施。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规划委员会

2017年9月29日

专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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