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招才局 市公安局 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的通知

2017-10-13 12: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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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湖北
  • 颁发时间:2017-10-1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武汉市招才局 武汉市公安局
  • 实施日期:2017-10-11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市招才局 市公安局 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 落户试行政策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招才局、公安分局:

  为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打造“大学生最友好城市”,再赢第二次人口红利,现就我市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通知如下:

  留汉大学毕业生年龄不满40周岁的,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武汉市招才局

武汉市公安局

2017年10月11日

专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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