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

2019-12-02 16: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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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颁发时间:2019-11-29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日期:2019-11-29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为提高《优粤佛山卡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人才住房保障措施的精准性、实效性,着力解决好人才普遍关心的购房问题,大力吸引各类人才尤其是产业技能人才来我市安居乐业,培养产业人才大军,让各类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为我市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业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完善人才住房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认定为优粤佛山卡A卡、B卡、C卡、T卡的人才,享受我市户籍人口购房政策。

  二、在我市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

  具体操作指南另行制定。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9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中直、省属驻佛山单位,驻佛山部队,市各人民团体,市各民主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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