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胶东经济圈城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受理标准的通知

2020-10-29 15: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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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山东
  • 颁发时间:2020-10-28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实施日期:2020-10-28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各分中心、管理部,市中心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推动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根据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日照五市《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要求,自即日起,取消青岛、威海、潍坊、日照四市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条件限制。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28日

专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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