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1-04-13 09:21:16来源: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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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江苏
  • 颁发时间:2021年04月09日
  • 发文字号:徐住建发〔2021〕73号
  • 发文机构: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徐州监管分局
  • 实施日期:2021年04月09日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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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市各相关单位:

  《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徐州监管分局

2021年4月7日

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努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在去年八条调控措施的基础上,现结合我市实际,实施"323"调控新规,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一、三项平稳机制

  (一)实行土地供应“两集中"。集中发布公告,全年发布住宅用地招拍挂公告不超过四次,每次供地不低千1000亩,时间间隔、地块数量和区位要相对均衡 ;集中组织出让活动,挂牌公示结束后 , 交易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

  (二)建立土拍熔断机制。土地招标拍卖过程中,当溢价率达50%或超过设置的最高限价时. 中止网上竞价, 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三)严格价格备案管理。实施同区域价格管控,根据土地供应情况,制定区域年度商品住房最高限价。

  二、两个专项整治

  (一)开展房地产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整治。加强信贷资金用途审查和流向监测,严厉查处经营性贷款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

  (二)开展房地产市场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制造市场恐慌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三条利民措施

  (一)切实提升公积金服务效能。建立完善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信息共享平台井上线运行,提高公积金贷敖办理速度。及时受理领军人才和专门人才购房贷款申请井按政策放宽贷款限额。

  (二)合理平衡成品住房比例。对新建商品住房,通过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将成品住房比例控制在40%,其余部分为非成品住房,让群众有自主选择的权利,维护百姓合法权益。

  (三)加快完善住房保陔体系建设。上半年启动实施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公租房、长租房(优租房)项目建设。其他县(市)区参照主城区做法,编制工作计划,相继启动公租房、长租房(优租房)项目建设。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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