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2021-05-07 09:47:30来源:南通住房公积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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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江苏
  • 颁发时间:2021年4月29日
  • 发文字号:通金管规〔2021〕1号
  • 发文机构: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实施日期:2021年4月30日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住房公积金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结合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对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调整,按照原标准的50%执行,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 /人。

  本通知自2021年4月 30日起施行,4月30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标准。

  特此通知!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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